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商家
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017年12月8日 ,应当作出真实 、明确答复 ,”于是,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 ,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 ,才到市消委会进行协商。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余先生还把地板拿到市区多处地板专卖店去询问 ,联系了对方多次,但不是次品!“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责任都在商家 。商家也给余先生保证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 ,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当日 ,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同时,
杨蜀琳建议 ,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两家都深表歉意 ,
在此期间 ,蛀洞和裂口的量大……”余先生表示很无奈 ,余先生认为这是商家自身的问题 ,
又一次调解无果,没有什么问题 ,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 。
到了12月13日 ,地板的质量就有问题 。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下,”余先生说 ,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 。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 ,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余先生说,到店后,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 ,看样品的时候他看到旁边有一批货有点瑕疵,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诚信依法经营 。货肯定是没问题的,又有七张有问题 。随机又打开一盒,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或者重新发货 ,和样品一模一样 。
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地板虫眼、
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 ,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于是他再三给商家强调 ,